何谓文化—余秋雨
——在接受澳科大荣誉博士称号后的学术演讲 简目 一、文化到底是什么? 二、文化的最终目标; 三、中国文化的特性; 四、中国文化的弊病; 五、近三十年的进步; 六、当前的文化隐忧。
尊敬的许敖敖校长,两岸三地前来祝贺的教育界贤达,各位教授和同学,下午好! 感谢澳科大授予我荣誉博士称号。这份荣誉,不仅仅来自称号本身,更来自于一起获得这个称号的其他名字。这中间,有名震国际的水稻专家袁隆平先生,有指导全国抗击了SARS灾难的医学专家钟南山先生,有领导绕月飞行而被称为“嫦娥之父”的航天专家欧阳自远先生,有很早被聘为美国大学校长的华人科学家吴家玮先生,有第一个被聘为英国大学校长的华人科学家杨福家先生……。这些科学家,有的我早就熟识,有的则是新交的朋友,几天来有机会长时间交谈,很是兴奋。 我历来认为,人生最大的享受,不是华宅美食,而是与高人相晤。但是,科学高人们总是极其繁忙,又星散各地,很不容易畅叙。为此,我要再一次感谢澳科大为我们创造了这个机会。与这些科学家不同,我这次获颁的是“荣誉文学博士”,因此我今天的演讲也就推不开文化的话题了。但是在这里我首先要向科学家们叫几句苦:讲文化,看起来好像比你们讲科学容易,其实并不。原因是——
第一,科学有定量定性的指标,文化没有; 第二,科学有国际标准,文化没有; 第三,科学家很少受到非专业的评论,但在当前中国文化界,非专业的评论者在人数上是文化创造者的几百倍,在言论上都非常激烈。
这三个原因,已经造成文化话语的烟雾迷茫。本来,社会转型的终极目标是文化转型,但是,正当社会各部门纷纷向文化求援的时候,原来处于滞后状态的文化领域反过来充当起了老师。结果就产生了一系列反常现象,例如,最需要改革创新的时代却推崇起复古文化,最需要科学理性的时代却泛滥起民粹文化,最需要大爱救灾的时代却风行起谋术文化,最需要发掘人才的时代却重拣起咬人文化……,等等。正是这些反常的文化现象,使国际间和我们的下一代对中华文化产生了更多的误读。 这种误读的后果是严重的。 我想用一个比喻来说明问题。现在的中国就像一个巨人突然出现在世界的闹市区,周围的人都知道他走过很远的历史长途,也看到了他惊人的体量和腰围,却不知道他的性格和脾气,于是大家恐慌了。阐释中国文化,就是阐释巨人的性格和脾气。如果我们自己的阐释是错乱的,怎么能够企望别人获得正见? 有一个对比,我每次想起都心情沉重。你看,德国发动过两次世界大战,本来国际形象很不好。但是,当贝多芬、巴赫、歌德等人的文化暖流不断感动世人,情况也就发生了变化。中国在世界上,并没做过什么坏事,却为什么反而一直被误读? 我想,至少有一半原因,在于文化的阻隔。 既然问题出在文化上,我们也就应该完整地对它作一些思考了。
1.文化到底是什么?
对于这个定义中的几个关键词需要解释一下。我前面说到不少跨国婚姻因“文化差异”而离散,其中一个例子,就是作为丈夫的华人每年清明节必须从美国的公司请假回故乡扫墓,使他的美国妻子觉得难以理解。这就在“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上,说明了“文化差异”是什么。
文化是一种时间的“积累”,但也有责任通过“引导”而移风易俗。在这个动态过程中,渐渐积淀成一种“集体人格”。中华文化的最重要成果,就是中国人的集体人格。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C.Gustar Jung,1875-1961)说:“一切文化都沉淀为人格。不是歌德创造了浮士德,而是浮士德创造了歌德。”他在这里所说的“浮士德”,已经不是一个具体的人名,而是指德意志民族的集体人格,也就是德意志文化的象征。这种集体人格早就存在,歌德只是把它表现了出来罢了。 在中国,自觉地把文化看成是集体人格的是鲁迅。他把中国人的集体人格,称作“国民性”。他的作品《阿Q正传》、《孔乙己》、《药》、《故事新编》等,都在这方面作出了探索。因此,直到今天,他还是高出于中国现代的其他作家。 当文化一一沉淀为集体人格,它也就凝聚成了民族的灵魂。必须注意的是,民族的灵魂未必都是正面的,从歌德到鲁迅都曾经深刻地揭示过其间的负面成分。 按照我所拟定的文化定义,今天中国文化在理解上至少有以下五方面的偏差: 第一,太注意文化的部门职能,而不重视它的全民性质; 第二,太注意文化的外在方式,而不重视它的精神价值; 第三,太注意文化的积累层面,而不重视它的引导作用; 第四,太注意文化的作品组成,而不重视它的人格构成; 第五,太注意文化的片断享用,而不重视它的集体沉淀。
所以,大家看出来了吧,我的定义虽然简短,内涵却是不小。这不是我的功劳,而是文化在本性上的必然诉求。
由于文化是一种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集体人格,因此在任何一个经济社会里它都具有归结性的意义。十几年前,在纽约召开的“经济发展和文化转型”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各国学者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值得我们参考。例如:“一个社会不管发达和不发达,表面上看起来是经济形态,实际上都是文化心态”; “经济活动的起点和终点,都是文化”; “经济发展在本质上是一个文化过程”; “经济行为只要延伸到较远的目标,就一定会碰到文化”; “赚钱,是以货币的方式达到非货币的目的”; “赚钱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衣食,而是为了荣誉、安全、自由、幸福,这一些都是文化命题”。 说这些话的人,大多是经济学家,而不是文化学者。他们不深刻,却是明白人。
2.文化的最终目标
我们已经从定义上说明文化是什么,但还没有指出它的最终目标。不管是精神价值、生活方式,还是集体人格,总会有一个正面、积极、公认的终极指向吧?它究竟是什么呢? 我刚刚引述的在纽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诸多经济学家的发言,都强调了文化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却都没有说明他们追求的文化目标是什么。他们所说的文化,如果按照上述定义来解析,那么,在精神价值上,很可能是指理想、荣耀、成功;在生活方式上,很可能是指游学、交际、冒险;在人格修炼上,很可能是指崇敬、反省、乐观。诸如此类,都很不错。但是,还缺少终极指向。“理想”的内容是什么?“成功”的标准是什么?“反省”的基点是什么? 在这里我想举出美国企业家贝林先生的例子来说明问题。我曾为他的自传写过序言,与他有过深入的交谈。他对我说,他原先为自己定下的文化目标是“展现个性的成功”。其中,又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他追求“多”,即利润多,产业多;第二阶段,他追求“好”,即质量、品牌都达到国际一流;第三阶段,他追求“独”,即一切都独一无二,不可重复。他说:“当这三个阶段全都走完之后,我还不到六十岁。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无聊,甚至觉得连活着都没有意义了。” 直到二00一年三月,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亚洲某地把一把轮椅推到一个六岁的残障女孩前,女孩快速学会运用后两眼发出的生命光辉,把他的生命也照亮了。几年后,在非洲,一个津巴布韦青年背着一位完全不认识的残障老妇人,用几天时间穿过沙漠来向贝林先生领轮椅,贝林先生看着这个青年独自向沙漠深处走回去的背影想:“我一直以为有钱才能做慈善。他让我明白,我这一生把梯子搁错了墙,爬到顶上才发现搁错了。”
现在,贝林先生成天在世界各地忙碌,早已没有一丝无聊之感。他在做什么,我想大家一猜就明白。 这是一位六十岁之后才找到了文化的最终目标的大企业家。 他明白了,文化的最终目标,是在人世间普及爱和善良。 贝林先生与我们一样,当然从小就知道爱和善良,并把它们看成是道德之门、宗教之门,却很少与文化联系起来。文化,似乎主要是来制造界线的:学历的界线、专业的界线、民族的界线、时代的界线、高低的界线、成败的界线、贵贱的界线、悲喜的界线、雅俗的界线……。在这重重叠叠的界线中,人们用尽了才华和智谋,编制了概念和理由,引发了冲突和谈判。这一切,似乎全都归属于文化范畴。贝林先生原先争取的“个性”、“成功”、“多”、“好”、“独”,也都是因为一条条诱人的界线而被误认为是“文化追求”。 歌德的一句话,就把整个“局”破解了。他说——人类凭着聪明,划出了一条条界线,最后用爱,把它们全部推倒。 因此,贝林先生在六十岁之后获得的转变,是他摆脱一重重“小文化”的界线之后所发现的“大文化”。这种“大文化”,居然是他从小就听熟的词汇:爱、善良。爱和善良超越一切,又能把一切激活。没有爱和善良,即便是勇敢的理想,也是可怕的;即便是巨大的成功,也是自私的。相反,如果以爱和善良为目标,那么,文化的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集体人格,全都会因为这个隐藏的光源,而晶莹剔透。 一个最复杂的文化课题,立即变得不复杂了。 中国儒家说:“仁者爱人”,“爱人者人恒爱之”,“与人为善”,“止于至善”。他们都把爱和善良看成是最高德行,最后原则。 回溯远古历史,最早所说的“文化”,就是指人活动的痕迹。当这种痕迹集中起来,“文化”也就是人类在特定时间和空间上的生态共同体。但是,这样的共同体应该很多,为什么只有很少几个能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生存下来,而其他却不能?过去的解释是,能生存,只因为强大。其实只要稍稍研究一下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传染病疫就能明白,人类在巨大而突发的破坏力面前,一时的所谓强大并没有用。如果不能互相救助,反而互相争夺,那么,谁也存活不了。因此,存活之道,繁衍之道,发展之道,必然包含着大爱之道、善良之道。 从大说到小,就连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能够存在,也必定是无数前人善良的结果。我曾在一篇散文中写道:唐末一个逃难者在严寒之夜被拉进了一扇柴门,宋代一个书生涉江落水被路人救起,这很可能是我的祖先。一场灭绝性的征剿不知被谁劝阻,一所最小的私塾突然在荒村开张……这些事情,也都可能远远地与我有关。因此,我们区区五尺之躯,不知沉淀着多少善良因子。文化是一种感恩,懂得把它们全部唤醒。 我不否认,历史上更多地存在着“弱肉强食”的丛林原则。但是,正是在血泊边上的点滴善良,使人类没有退回丛林变为动物,这就是动物所没有的“文化”。世间很多最初原理都会变成终极原理,善良也就由此而成了文化的最终目标。 在这个问题上,儒家文化宣示得非常堂皇却分析不多,而佛教文化却建立了一个更精密的精神架构。 佛教的逻辑出发点,倒不是善,而是苦。人为什么有那么多苦?因为有很多欲求。而细究之下,所有的欲求都是虚妄的。世间种种追求,包括人的感觉、概念、区分,都是空相。在快速变化的时间过程中,连自己这个人也是空相。由此,得出了“无我”、“无常”的启悟,可以让人解脱一切羁绊。但问题是,处于早已蒙恶的世间,“独善”的自己已不真实。那就应该解救和引渡众人,在“精神彼岸”建立一处净土。这一来,对于整个人间,都要用善良和慈悲的情怀拥抱和融化,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就是这个意思。包括佛学家在内的很多哲学家都认为,人之为人,在本性上潜藏着善的种子。灌溉它们,使它们发育长大,然后集合成一种看似天然的森林,这就是文化的使命。 对于这一点,我本人,是从中国民众一次次自发救灾的壮举中才深深体会到的。因此我曾多次说,我的文化课程,部分完成于课堂,部分完成于书房,而更重要的部分,则完成于一个个遗迹废墟,和一个个救灾现场。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多次表示,对于人类最终的善良原则和道德原则,不可讨论,也不必讨论。它们像星座一样高耀头顶,毋庸置疑,必须绝对服从。 雨果又补充一句: 善良是精神世界的太阳。
当然,不管是星座还是太阳并不能取代一切。文化的天地辽阔而多变,接受善良的光照会有很多不同的层面和方式。例如,思索人生过程,寻找审美形式,表达震惊、恐惧、怜悯、软弱、无奈,都是以珍惜生命为起点,因此也在善良的坐标之内。呐喊、诅咒、谴责、揭露,也都与此有关。即便是纯粹描写山水,创造美的形态,也都是对人类感觉的肯定,对居息星球的探询,皆属大爱范畴。
因此,以爱和善良为终极目标,并不会缩小文化的体量。
3.中国文化的特性 讲了文化,就要缩小范围,讲中国文化。 中国文化的特性究竟是什么?很多学者发表了各种意见,我大部分不赞成。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所找出来的“特性”,并没有区别于其他文化的真正特殊性。例如:“刚健有为”、“自强不息”、“海纳百川”、“尊师重教”、“宽容忍让”、“厚德载物”等等成语,一直被轮番用来概括中华文化的特性。看起来好像并没有错,但一旦翻译成外文就麻烦了,因为世界上绝大多数民族的经典中都有类似的说法,我们只不过是用汉语文言来表述罢了。 这表明了中国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可贵一致,却也表明,我们不能以这些一致性来说明中国文化独特性。 更重要的是,这些美好的语汇,大多是古代思想家对人们的教诲和宣示,并不能说明大家已经投之于实践。有一些,恰恰古代思想家是看到大家没有做到,才提出这种训诫的。因此,所谓文化特性,还必须具有广泛而长久的实践性。
按照独特性和实践性的标准,我把中国文化的特性概括为三个“道”—— 其一,在社会模式上,建立了“礼仪之道”; 其二,在人格模式上,建立了“君子之道”; 其三,在行为模式上,建立了“中庸之道”。 用这三个“道”来说明中国文化与别的文化的根本区别,外国人能接受吗? 我从六年前开始,就应邀分别在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马里兰大学、华盛顿国会图书馆以这样一条思路进行演讲,反响十分积极。每次演讲之后,我照例还会与当地的教授、学者作一些讨论。大致可以肯定,这样的思路比较容易被国际学术界认可。
下面,我想用最简单的话语,对这三个“道”略作说明。
先说“礼仪之道”。我们的祖先早已发现,文化虽软,但要流传必须打造出具体的形态。从原始社会传下来的各种民间文化,大多是以陋风恶俗的强硬方式来推行的。那么,思想精英们试图推行的仁爱、高尚、温厚、互敬、忍让、秩序,也不能流于空泛,而必须设计出一整套行为规范,通过一定的仪式进行半强制化的传扬。例如,出于亲情伦理的孝文化,年幼的孩子尚未获得深刻认知时,也必须学会每天向父母亲请安。这种请安就是半强制化的行为规范,也是孝文化得以延续的缆索。因此,所谓“礼仪”,就是一种便于固定、便于实行、便于审视、便于继承的生活化了的文化仪式。设计者们相信,只要规范在,仪式在,里边所蕴藏着的文化精神也就有可能存活,否则,文化精神只能随风飘散。因此,荀子说,“礼者,人道之极也”。意思是,礼仪是人文道德的根本。礼仪当然也会给每个个人带来很多不自由,这一点孔子早就看出来了,因此说“克己复礼”。正是孔子和其他先师们的努力,使中国在不少时候被称为“礼仪之邦”。
把“礼仪”当作社会模式,也使中国文化在几千年间保持着一种可贵的端庄。缺点是,“礼仪”太注重外在形式和繁文缛节,限制了心灵启蒙和个性表达,更阻碍了大多数中国学者进行超验、抽象的终极思考。
再说“君子之道。儒者企图改造社会而做不到,最后就把改造社会的目标变成了改造人格。起先,他们设定的行为程序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出发点,谁知辛苦到后来,治国、平天下的计划基本落空,因此,出发点又变成了目的地。他们修身的模型,就是君子。把君子作为人格理想,是中国文化独有的特征。在这里我们不妨作一个宏观对比:在这个世界上,有的民族把人格理想定为“觉者”,有的民族把人格理想定为“先知”,有的民族把人格理想定为“巨人”,有的民族把人格理想定为“绅士”,有的民族把人格理想定为“骑士”,有的民族把人格理想定为“武士”,而中华民族的人格理想是“君子”,不与它们重复。 我们的祖先没有给君子下一个定义。但是比下定义更精采的是,他们明确设定了君子的对立面——小人。而且,在一切问题上都把君子和小人进行近距离的直接对照。这种理论方式,形象鲜明,反差强烈,容易感受,又琅琅上口,非常便于流传。你们看,历来中国人只要稍有文化就能随口说出“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等等。结果,两千多年说下来,君子和小人的界限成了中国文化的第一界限。只要是中国人,即使失败了也希望失败得像个君子,而不希望转变为成功的小人;即使被别人说成是坏人,也不愿意被别人说成小人。如此深入人心,证明古代儒者确实已经把一切政治之梦、礼仪之梦凝缩成了君子之梦、人格之梦。
最后说“中庸之道”。简单说来,就是中国文化在本性上不信任一切极端化的诱惑。“中庸之道”认为,极端化的言词虽然听起来痛快、爽利,却一定害人害己。因此,必须警惕痛快和爽利,而去寻求合适和恰当;必须放弃僵硬和狭窄,而去寻求弹性和宽容。 “中庸之道”是一种整体思维方式。它反对切割,而提倡整合;它希望清晰,却又容忍混沌;它要求结果,却也承认过程;它知道是非,却又肯定转化……。它认为,互补、互动、互易的整体,是世界的真相,而极端化思维则是虚假思维。 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极端化事件,就近而言,像义和团、“文革”等等,但时间都不长。占据历史主导地位的,还是基于农耕文明四季轮回、阴阳互生的“中庸”、“中和”、“中道”哲学。这种哲学,经由儒家和道家的深刻论述和实践,已成为中国人的基本行为模式,与世界上其他地方一直在痴迷的宗教极端主义和军事扩张主义形成鲜明的对照。我认为,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类几大古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和消亡的幸存者,有很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秘密就是“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在一次次巨大的灾难中起了关键的缓冲作用、阻爆作用和疗伤作用,既保全了自己,又维护了世界。例如,中国的主流文化不支持跨国军事远征,这就和其他那些重大文明很不一样。这种区别,连很多来华的西方传教士也过了很久才弄明白,发觉根源就是“中庸之道”。二○○五年我曾在联合国世界文明大会上发表了题为《利玛窦说》的演讲,以一系列历史事实,从文化哲学上批驳了“中国威胁论”。 好了,三个“道”,社会模式、人格模式、行为模式齐全,而且组合严整,构成了一种大文化的“三足鼎立”。这尊文化之鼎,既是中国人精神凝聚的理由,又是中国人在地球上的一个重大建树。别人如果不承认,那是他们自己没有见识。 有些人,直到今天还经常拿着西方近代建立的一些社会观念贬斥中国和中国人。不错,那些西方观念都很优秀,很值得我们学习,但我稍稍也有一点不服气。因为在那些观念产生之前,中国文化已经相当刚健地存活了至少五千年。“相当刚健”的证据,就是当同年的邻居早已纷纷死亡,而它还生气勃勃地活到了今天,活出了诸子百家,活出了秦汉唐宋,活出了人丁兴旺。活得那么久,活得那么大,难道就没有自己的精神价值么? 几个月前在台北,我与一位美籍华人政论者产生争执。他说:“西方的价值系统,是我们讨论全部问题的起点和终点。”我说:“是不是终点,你我都没有资格判断。但是,我有资格肯定,起点不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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